60岁以上的农民工工亡怎么赔偿

2020-12-18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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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过60周岁因公负伤的性质   年满60岁的人已经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所以不受劳动法的保护了,自然就没有什么工伤赔偿。但是受到合同法的保护,可以根据签订的合同进行索要赔偿。根据《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的,已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在司法实践中,超出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双方只能劳务关系,由于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受害人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起诉用人单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    二、超过60岁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三、超过60周岁主张工伤赔偿的方式   超过60周岁的工作人员,由于已经退休不能构成劳动者,因此其一般不能按照普通工伤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的途径来主张工伤赔偿。超过60周岁的工作者,可以进行人身损害司法鉴定,向法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由于六十岁已经到了退休年龄,所以是不受劳动法保护的了,自然就没有工伤的说法了。超过60岁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的内容,如果与公司签了合同的,可以根据合同法进行赔偿,赔偿的费用也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的。因此,建议超过60周岁的工作者在进行劳务合同签订时,对相关条款予以详细约定。

2020-12-18 14: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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