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门家房子我对象家在婚前买的,婚后办理了房产证,我对象同意把房产证名字更改我的名,当天不动产服务中心说手续办理完让我两天后去拿证,结果我们回家后不动产中心告诉我,还有一个手续需要我对象和我共同签字的,她拉下了忘了让我门签了,现在我对象不签字了,那我的更名房产证就拿不到手了,我怎么用法律途经维护我的个人损失?婚前买房婚后办证,没有我的一份是吧?除非更我的名,房子才有其中的我一份对吧?
2021-04-15 14:0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由于房子是在婚前买的,会被认定为婚前财产,婚前一方有房产以结婚为目的,在婚前在房产证上添加另一方的名字,视为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房产,在结婚时没有添加另一方名字,若遇到拆迁情况,处理规则: 属于婚前财产,另一方不享有任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