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搞活动须征收商户5000元活动金,商户拒绝参加商场活动,商场就断商户电和锁商户门合法吗?
2025-01-19 19:5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如果双方自愿签订合同,并且该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在本案中,如果商户与商场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那么商场要求商户缴纳活动金的行为即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商户明确表示拒绝参加商场的活动,商场无权采取断电或锁门等措施来迫使商户参与活动,因为这属于违约行为。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商场不得擅自采取上述措施。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