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想请教个问题,关于我自己房子的问题,在2011年时我把自己家房子拆了,当时都听说快不让盖房子了,加上自己家房子都30多年了,墙体有裂的,下雨还存水,还漏雨,自己还要婚房,所以就看到周围邻居都有拆的重建,自己也就拆了,中间因为地皮的原因,和邻居纠纷了,所以房子耽搁一阵没盖,在这期间邻居都在盖,等我想盖时,政府不许盖了,我仅仅打好地基,一直闲置到现在,最近我们集体要拆迁了,我们只有地基,我怎么才能得到应得的赔偿啊,期间我们也找过政府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可都是说没有安置房给我们,连廉租房都没有,现在要拆迁,难道连房子就不赔了吗,哎我想知道怎么维护自己得权益
2025-04-07 10:34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了房屋拆迁补偿的问题。根据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在房屋建设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建设或者需要拆除的情况,政府有权对房屋进行拆迁,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于您目前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当地的城市规划部门或相关部门沟通,了解当前政策及补偿标准,以确定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维权的过程中,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提供指导和支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最后,希望您能够积极应对,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