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司一年十一个月,底薪工资分两部分,一部分合同签的是基本工资,另一部分发的现金。发现金的部分当时签的一个协议。不过被收走了,具体也记不清了,公司也不提供,辞退理由说公司变更业务了,想要一个更熟悉业务的人。发现金的部分每次都会让员工签字,当场领走的。目前公司是除了本月工资之外,只赔偿两个半月,发现金那部分不赔偿。是否可以主张全部按照底薪赔偿?发现金那部分也是属于底薪的一部分的。我有入职邮件有说明底薪加绩效加奖金的。和工资条也有显示,底薪是由两部分构成的。

2020-12-23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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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的。

2020-12-23 17: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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