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审理案件的规定诈骗案

2019-08-19 22:3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犯罪的报案地点应该是犯罪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如果是通过网络计算机进行诈骗的,可以地服务器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 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以及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管辖。

2019-08-19 22:31:04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30343今日律师解答 47712

相关推荐
网贷欠款银行卡被冻结怎么办 1回答
别人恶意冻结微信可以报警吗 1回答
新北区常运律师事务所 1回答
你好被纪委叫去谈话 会有问题吗 1回答
您好,我们离婚后有协议书,抚养费和学费医疗费用共同承担,但她学费不给,医疗费不给,抚养费也几月没给了,这个我能上诉吗?离婚在民政局签下协议都盖章了 1回答
有对方的身份证咋起诉 1回答
你好,如果没有财产,女方要求分50万,怎么办 1回答
夫妻离婚一方转移财产算诈骗吗 1回答
咨询交通事故责任区分 1回答
无锡劳动局投诉电话是多少 1回答
三亚市土地律师在线咨询 1回答
孩子改姓父亲不配合。离婚协议同意孩子改姓 1回答
离婚后生的孩子男方可以不经过女方同意,直接按户口吗 1回答
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配偶用其身份证贷款,属于欺诈吗 1回答
复印件焊工证有法律效力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