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医生,刚来医院工作时是合同制员工,工作一年之后考了编制,医院和我签订了五年合同,合同注明提前一年辞职赔偿医院一万元,合同于2017年9月签订,医院未送我去进行任何进修或者有偿培训,现在我想提出辞职,医院让我赔4万块钱,请问这个钱我应该赔偿吗?工作不方便接电话,请短信通知我,谢谢。
7天前根据您的描述,您与医院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如果在合同期间辞职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如果您已经成功转为正式职工,并且在合同期内没有违反协议条款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赔偿金。然而,具体金额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通常情况下,医院会考虑您在医院的工作年限、服务贡献等因素来决定赔偿金额。如果您希望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建议直接联系医院的人事部门或法律顾问,以了解具体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同时,您可以尝试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发送消息给人事部门,以便及时得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