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准夫妻2016年下半年买的房和车。房子写得两个人名字,首付男方出百分之八十,女方百分之二十,装修女方全额付出。车子男方用女方的彩礼钱买的,男方名下。婚后一起还贷。但女方只还过几个月。现育有六个月孩子,现女方辞职在家,只身抚养,男方不管不顾,也没有给过生活费。请问离婚的话,女方能争取到哪些权益?
2025-09-06 13:4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双方在婚姻期间共同购买了房产和汽车,并且这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分得相应份额的财产。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归谁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下,会考虑以下因素。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父母双方的家庭环境等。 至于生活费的问题,通常情况下,离婚后,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的生活费应以实际收入为标准,考虑到双方的工作性质和家庭负担等因素进行适当调整。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处理时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