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结婚不到1月,现在女方离开了。彩礼给了3万多,是现金给的,有人证。聘礼钱总共3万多,现金,有人证。金银首饰,有小票,当初现金买的。小票在父母这。总共花了13万元左右。现在女方要提出离婚。
2024-10-09 20:51尊敬的用户,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财产分割和法律责任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共同拥有婚前或婚后所得的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对于彩礼和聘礼,通常被视为对婚姻关系的一种投资,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一方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这些款项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可能会影响财产分割结果。 关于金银首饰,如果其价值明显高于其他物品的价值,并且可以证明是在购买时支付现金,那么它们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此外,如果您能证明这些财物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的(如继承),则也可能属于您的个人财产范围。 至于男方提出的离婚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离婚,法院一般会支持另一方继续维持婚姻的权利。因此,如果女方坚持离婚,男方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最终的决定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作出。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的法律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位调解员协助解决争议,以达成更加公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