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事案件第四十四条,第四款是什么

2019-09-03 21:39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第四十四条 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2019-09-03 21:39:45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5630今日律师解答 50580

相关推荐
我爸爸把我爷爷的房子卖给我舅舅现在想打官司把卖给舅舅的房子要回来可以吗 1回答
同居关系,有一个3个月大小孩,因女方偷男方家里人手机,之前也偷男方家里人钱,之后又偷邻居手机,男方把女方送回娘家,现女方家里人以女方生小孩得抑郁症为由要男方出钱把女方抑郁症治好法院会怎么判 1回答
离婚时候房子给了子女可以更改吗 1回答
交通违法代码16100的不会拘留把 1回答
机动车无责任的情况下至人死亡的保险公司赔偿吗 1回答
我要起诉离婚,该怎么办 1回答
你我贷威胁侮辱诅咒,我该怎么办起诉 1回答
执行裁定书冻结50万实际有50万吗 1回答
成都限号,可以在二环路内行驶吗? 1回答
长大可以不给后妈抚养费吗 1回答
捷信金融没有按时扣款导致逾期怎么办 1回答
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仲裁胜诉了,中院胜诉概率更大吗 1回答
未婚怀孕告男方什么罪 1回答
脑出血后半身瘫痪属于工伤几级 1回答
第一次吸毒不去签社区戒毒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