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是这样的我们毕节市2015年2月城中心东润房开销售三楼的商铺47万20平方含公摊它销售时和我们业主签了合同反租每年安百分之十反租金给业主前2年的租金先反给我们业主购买它的商铺,2017年11月开始反现金给业主,但是到现在2018年2月了它还没有钱发反租金,而且当时和我算商铺金额时是47万,但是够买合同只有38万,现在想请律师给我说说,我反租金怎么才能要到,还有买商铺的合同是不是有欺骗消费者行为,那要怎么办
2025-05-12 14:09首先,您与东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是“反租”,而非直接出售。在合同中,双方同意按照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价格进行反租,并且每年按10%的比例收取反租金。 其次,关于您的诉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此,如果该合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则可能构成欺诈。 再次,由于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您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剩余款项并赔偿损失。同时,您也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情况严重,甚至可以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解决纠纷。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