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定每年12月1号给孩子抚养费,现在没给上,打算12月20号给,行么
2026-02-08 18:59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期限通常为自子女出生之日起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如果双方约定在子女成年后停止支付抚养费,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协议。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您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支付抚养费。 如果您确实在12月20日前无法按时支付抚养费,建议您及时与对方沟通,说明情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同时,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