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我哥的问题,我哥找个后老伴,房子是婚前财产,后老伴假装和我哥结婚登记,把房子改她名下,然后又离婚了,房产就变成她的了,现在我哥生活不能自理,请问她是欺诈行为吗,房产我们有权利要回来吗,急须解答,
19天前您提到的情况涉及到复杂的法律问题。首先,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并且必须进行法定的婚姻登记程序。因此,如果您的哥哥和后老伴在没有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情况下共同生活并拥有共同财产,这可能构成无效婚姻。 其次,如果您哥哥无法自行处理日常生活中的事务,例如生活不能自理,这可能是由于他的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可能会面临一些困难或挑战。然而,具体是否可以要求房屋归还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关系的效力、后老伴是否有欺诈行为以及您哥哥的生活能力等。 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以便对上述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寻求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并提供相关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同时,确保收集所有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