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期间,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夫妻之间拟定房屋共有协议,请问有效吗,是否需要公证?
2024-08-21 18:19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姓名的情况,通常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如果您和配偶之间已就该房产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书面协议(即房屋共有协议),那么该协议应当被视为合法有效的。不过,为了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争议,您可以考虑在必要时进行公证,这样可以进一步证明您的意愿和协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公证不仅能够增加协议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还能作为日后处理相关事宜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尽管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通过签署正式的房屋共有协议并经过公证,可以有效地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请务必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便做出最适合自己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