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人被一辆电动车撞倒了,交警事故科到现场勘查了,也做了笔录,肇事者是一个十三岁小女孩,昨天去医院是她的父亲一起去的,对方全责,我家人现在是右脚骨裂,颈椎有轻微错位,今天上午医生建议做微创复位,肇事者监护人下午就不见踪影,想问一下,这个事可不可以走司法程序,如果走司法程序的话,费用是多少,这个可以算在对方赔偿里面吗?另外,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2025-02-25 23:46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家人可能有权通过司法程序来寻求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医院的诊断和治疗方案来确定。 关于司法程序的具体流程,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法院或者律师进行咨询。一般来说,您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证明等,并向法院提交起诉状。 至于费用,具体数额会根据治疗情况和个人经济状况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都会被计算在内。 此外,您还可以考虑提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要求,这通常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给予赔偿。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