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现在的老公2008年有第一个孩子,一周岁的时候结婚,并有了第二个孩子,去年四月份离婚,后考虑给彼此重新开始的机会又在十二月份复婚,如今始终觉得无法相处,再次考虑离婚,想问一下我能得到哪些权益?
2024-08-23 07:50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您可以依法享有以下权益。 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如果您的前夫(妻)存在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则您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变更等。 子女抚养权和教育费支付。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扶养义务,如果双方协议一致或法院判决,可以协商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及相应的抚养费、教育费用等问题。 共同债务处理。如果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了债务,且该债务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发生,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同时,如果有证据证明一方有过错导致债务增加,另一方也有权利要求减少或免除部分债务。 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无论是否离婚,您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请注意,具体权益的获得需要依据当地的具体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正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请联系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