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妹妹结婚十年,已生育两个孩子,才发现结婚证是无效的,但是孩子爸爸的房子面临征收,请问,如果房子征收我妹妹是否可以得到拆迁款。若是与孩子爸爸分开,财产和孩子该怎么分配,妹妹能得到她自己的那一份吗?
2024-12-21 11:11首先,关于婚姻登记证书的效力问题,我国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婚姻登记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据。 其次,对于您提到的孩子的问题,如果孩子的父亲不是您的妹妹,则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处理,即由父母或其他近亲属等共同继承遗产。因此,即使孩子爸爸的房子面临征收,也不能直接要求分割拆迁款。 再次,关于财产和孩子的分配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通常情况下,离婚时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权等因素进行财产分割。如果您妹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并且没有其他家庭成员支持其生活,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给予更多的照顾。至于孩子,一般情况下也会考虑其利益,但具体分配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