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法院是否出具过有关学龄儿童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9-09-10 10:37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儿童死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

2019-09-10 10:37:26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7857今日律师解答 52855

相关推荐
我是一名刑释人员,政府把我改造好了!我想找个工作为什么社会工厂不接受我们这样的人,既然这样改造还有什么意义? 1回答
租赁车辆两天未还车但租费给着,后有一部分未给,算合同诈骗吗 1回答
想问一下,丈夫进监狱了,一个人要怎么离婚呢? 1回答
婚姻律师免费咨询热线 1回答
吸毒后驾照不一定吊销 1回答
强买强卖罪没收财产吗 1回答
广州亚美车智汇合法吗 1回答
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在隧道里撞了放在路中间的危险警示牌没有停车 直接走了,这算是肇事逃逸吗 1回答
我刚刚的咨询回复呢? 1回答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1回答
酒后派出所签调解协议生效么 1回答
交强险赔偿两千,明年保险增加多少 1回答
都昌菜坽有写诉讼讠书的吗 1回答
中介公司不给离职,我是临时工,刚进公司的时候说是干满三天开始计算工资,干到第五天的时候身体不适需要离职,中介公司的人不给离职,说什么不去就算自离,还说好好干几天就可以预支工资,不知怎么办 1回答
请问是公家公房拆迁是签合同都有几方签什么协议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