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感情不和,我提出的离婚,房子是婚前买的,家电是结婚时买的,三金都是结婚时买的,结婚后怀孕了,但是发育不良,没要成,现在我提的离婚,他家人反过来问我要三金要钱,还把房子的锁都换了,我也进不去,他刚开始说让我把我家的被子拉走,我拉走了,又不让拉
2024-08-09 14:05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对财产的处置权通常由法律规定。根据中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并且认为另一方应当分得一部分共同财产,那么该部分财产应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分割。 首先,关于房产的问题,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房产,无论其是否登记为两个人的名字,其所有权均属于购买人。因此,即使您已经怀孕并有孩子,也无法改变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您想要保留这套房产,需要与您的丈夫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其次,关于家电和三金(首饰),这些物品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的一部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这些物品应该作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 最后,关于被褥问题,这不属于财产分割的内容。然而,如果您愿意将被褥转让给对方,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协议的方式处理。 总之,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您先尝试与您的丈夫沟通,了解他的立场和想法,然后寻找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通过谈判解决,可以选择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