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租房,6.12转租的租客收了我500押金,给了我他自己的身份证,他房东的身份证,他房东房产证,都是复印件,他写了一个收据(收据里写他收了我500并签字)没签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约定一个月之后入住,两天后6.14我因为其他原因不能住了,及时告诉他,他说要退还我押金,但是总是不能约到时间,现在也不接我电话,我该怎么办呢?想要回钱,如果非要打折扣,我可以接受扣除两天的租金,现在我该找什么机构寻求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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