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苏州松下系统厂干临时工2018年9月27日早上开会没有点名可是我打卡没有迟到就给我少算了半个小时;还有2018年9月30号中午12点开始上班5点半打卡下班厂里面领导说了给我算5点下班领导说了义务加班半个小时;请问这算不算是违法的:请问苏州高新区劳动局管不管:我听厂里面同事说,厂里面给政府多少钱的;同事说找劳动局也没用,我现在都想打算把事情闹大最好是让苏州劳动局上级部门领导或者闹到政府机关部门我现在要整理这些拉级厂清理干净
21天前您好!关于您的询问,我会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和解答。 首先,关于迟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并依法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上述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在您的情况下,由于会议没有点名,可能不符合公司规定的考勤方式,但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如员工是否参加过会议),就不属于迟到行为。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是被错误地计算出迟到时间,您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诉或寻求其他途径解决。 其次,关于加班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因生产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此外,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员工加班,否则将受到处罚。因此,在您的情况中,除非有特殊原因导致工作量超出正常范围,否则不应该被视为加班。 再次,关于您提到的“厂里面给政府多少钱”这个问题,这涉及到企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经济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建议您直接联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相关情况,以便得到准确的回答。 最后,关于您想把事情闹大的想法,这种做法可能会带来更多的麻烦和不必要的风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避免做出不当的行为。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例如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等。 希望以上解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