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零售公司,三个月一次盘点,盘点差异金额,公司只承担这三个月营业额的万分之三,剩下要员工赔偿

2020-12-15 17:24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不合法,应该赔偿的,从工资中赔偿损失,每月不超过工资的20%,具体如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2020-12-15 17:24:4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9931今日律师解答 43588

相关推荐
妈妈死了婆婆的财产是否可以继承 1回答
趣摆摊被骗的钱怎么追回 1回答
取保人员拿起诉书收会怎么样 1回答
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 1回答
脚趾远节骨折234可以评为十级伤残吗 1回答
别人砸坏了我的手机,怎样收集证据 1回答
把对方车蹭啦!对方不去报损,对方去法院 1回答
免费的法律咨询平台官网 1回答
别人叫自己帮给他人转账,属于洗钱罪吗 1回答
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1回答
拘留超37天未批捕最多还可以羁押多久必须放人 1回答
一岁宝宝一直由奶奶带大未婚抚养权归谁 1回答
如果临时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工资吗? 1回答
工人下班回家路上摔伤谁负责 1回答
房子以买卖合同形式过户了儿子儿子十多年不尽扶养义务,拒绝联系,现在要求儿子以买卖形式返还房子。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