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一起上班的一个人借了我一千多块钱,后面上个月30号他说叫我帮他打个幌子好从家里拿钱出来,叫我转一千给他,他给他爹妈看证明一下说好当时返还给我,现在还不返,我准备去法院起诉他了,如果没有借条能去法院提起诉讼吗,有转账记录在
2025-03-26 04:4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您的朋友没有提供借款的书面证据,例如借条或收据等,您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以下是一些建议。 保留所有相关的通讯记录,包括电子邮件、短信、通话记录等,这些都可以作为证据。 尝试与您的朋友直接沟通,询问他们是否确实欠您钱,并且请求他们偿还。 如果您的朋友不承认欠债,您可以考虑收集更多的证据,比如银行交易记录、支付凭证或其他付款记录等。 在您准备起诉之前,建议先尝试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诉讼费用和时间浪费。 最后,如果您决定起诉,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案件,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 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