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爷爷以前和我叔叔家在一个院子里共同建的房子,房子进行过分割各自持有房产证,因为他家是做生意在家里生产机器噪音大影响老人休息,也为了方便他做生意,在01年的时候双方就协商换了房子,换在旁边他们夫妻购买的的一个单间,原来的整个院子就供他们做生意和居住,当时双方写了换房协议按了手印,协议上写了永久性换房,写了交换管理使用权,自愿换房空口无凭绝不反悔。但是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没有交换的。现在他家据不承认协议要把房子换回来,我可以不换回来房子或者是他毁约要求赔偿呢?
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爷爷与叔叔之间的换房协议涉及到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及对原院落使用的约定。如果该协议被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并签署了相应的文件,则协议应当被视为有效,并且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然而,您提到的“他家据不承认协议要把房子换回来”这一情况表明,可能存在一方或多方对于协议的具体内容或者履行过程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查阅相关法律。了解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民法典》中关于房屋买卖的规定。 证据收集。保留好所有相关的书面协议、沟通记录、照片或其他证明材料,这些都可能成为支持您的主张的重要证据。 寻求专业人士帮助。可以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调解机构,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支持。 依法维权。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协议中的权利义务。 请注意,上述步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此建议您详细研究相关法规,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