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救助基金多久到账

2020-11-13 15:11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   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   第十三条 发生本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在抢救受害人结束后,对尚未结算的抢救费用,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垫付申请,并提供有关抢救费用的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医疗机构:   (一)是否属于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救助基金垫付情形;   (二)抢救费用是否真实、合理;   (三)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认为需要审核的其他内容。   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要求的,不予垫付,并向医疗机构说明理由。

2020-11-13 15:11:13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302今日律师解答 47299

相关推荐
做伤残鉴定前要不要其他手续 1回答
家暴至女方4至6根肋骨骨折,第三跟连续不整,能够成什么伤害 1回答
房子是老丈人的,女婿在还房贷,离婚后房子有女婿财产吗 1回答
建房承包出去,发生意还要补偿误工费嘛? 1回答
大一学生在学校拔河把脚踝弄骨折手术费谁承担 1回答
我朋友开车把人撞了,我坐在车上面,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1回答
公安为什么冻结我的银行卡 1回答
刚买的房子,老婆就要离婚 1回答
买的房子付了一部分钱,另一部分没有付,法院下了传票,改怎么做 1回答
离婚析产后还算满五年吗 1回答
父亲交通肇事罪缓刑子女公务员政审 1回答
我想问问一个没认识几天的人在我这里借了五千多块现在问他要也不说不给就是说没有 1回答
酒后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1回答
夫妻再婚四十年,现在妻子犯老年痴呆,丈夫想离婚 1回答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