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社保中心劳务派遣工现在公司要给我掉去外地
2020-12-11 11:43你好,你咨询的是劳动争议的问题,你是劳务派遣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你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你入职时已经建立,是受劳动法规法律保护的。现在实际的工作单位要求你去外省工作,这要改变工作地点,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但是,你们的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地点没有注明,这对你维权是不利的。但是该合同是不完备的,你是可以要求明确工作地点的,同时,也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的工作地点是当地而不是外地。如果你不去,是否能够拿到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是不太好说的。即使支付,也是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来支付的。但是,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你是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拉计算,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超过半年的时间按照一个月额工资来计算,不足半年的时间按照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建议: 1、保存好劳动合同、考勤表、工资条、工作证等能证明与劳务派遣公司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 2、你可以拒绝实际的工作单位要求你去外地工作。;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和你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3、建议与劳务派遣公司尽量协商处理,这样可以避免与劳务派遣发生更大的矛盾,也节约时间; 4、不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你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部门投诉,这样处理在时间上是比较快的。 5、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仲裁委员会一般会在立案后45天之内作出裁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