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离婚的丈夫借款 女方是介绍人,10万,老公借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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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家庭以外的个人用途。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债权人通常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能够证明借款用于家庭生活或共同消费,则可能不被视为个人债务。但是,即使如此,女方作为介绍人,也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因此,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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