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个税app查个人所得税,发现我实际所发工资与上面不符。 第一:我于2020年9月18日从前公司离职,9月份并没有给我缴纳五险一金,10月27日接受到9月份的工资1812.08元,10月28日去个税app查个人所得税,发现公司给我申报的9月份的工资为6205.98并且也扣除了五险一金 第二:2020年3月1日到3月19日回了趟老家,3月19日到达广州后应疫情防控要求居家隔离致4月2日,公司称我3月份一整月都在请假要求我填写一份停薪留职表,3月份公司并未给我发工资,但是个人所得税app显示我3月份工资有680元 请问这对我有什么影响,之后需要怎么做
2020-10-28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