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的,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上海,我是的月工资是55000块,试用期第5个月的时候,被无过错辞退,公司的理由是业务不挣钱,我有什么权利可以主张的,公司也是口头通知我的,并没有提前30天的书面通知,也没有代通金,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主张的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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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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