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是2016年3月30号离婚的,他离婚协议书上写着夫妻唯一一套房产归孩子,女方有居住权,但是还没过户到孩子名下,还在债务人名下,债务人从2016年1月26号开始跟债权人借钱很多次,最后一次借钱时间是2018年2月5号,至今未还,法院有权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房产吗?
回答数:570
可以的,债务到期的时间先于对方离婚协议的达成时间,对于该房屋,债权人是有权申请法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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