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给我,有我的名字,本人承接过世公公股份,但是股份钱一共几万,婆婆收了,本人可以要回吗
26天前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权要求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但需要明确的是,在继承开始后,如果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的,应按法定顺序进行分配,即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你的情况中,你的公公去世后,如果你是合法继承人,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割其遗留的财产,包括股份和股份的钱款。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你对公公股份的所有权,并且需要证明你已经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如股息)。 此外,如果股份钱款是你个人支付的,那么这部分钱款也应该是你的合法财产,你可以要求对方返还。不过,这需要具体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来支持。 最后,请记得,处理此类案件时,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