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问题是我离婚了孩子法院判给我了男方应付扶养费,自离婚候男方就给了几次的扶养费到现在已经三年没给了,我找法院强制执行了,还提起诉讼了,起诉扶养费由每年的124元曾加到每年1500元,诉讼是以孩子的名义,这个孩子今年16岁了,这个法院能判吗
2025-06-07 18:46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应以支付方的实际收入水平和当地生活水平为基础确定。如果您的儿子已满16岁,并且有稳定的工作或教育费用来源,那么可能需要重新考虑其抚养费的具体数额。 在提出诉讼请求时,您可以要求法院对扶养费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此外,如果您认为对方不履行义务,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