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老公的前妻离婚时把孩子抚养权要走,当时离婚给她两万块钱,一万抚养费,一万给孩子交的保险,离完婚女方把孩子送回来,让我们先养着上完幼儿园,抚养费她也没给我们一分,就这样我们养了两年多,到去年九月份孩子回她那上的一年级,现在她想起诉我老公,要抚养费,而且她说给孩子办的保险她不诚认了,说离婚没给她钱,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她起诉的话,我们会不会输,
2025-04-14 04:01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抚养费是根据孩子的实际需求和家庭经济状况来确定的。在您提到的情况下,您已经支付了一定的抚养费用,并且为孩子购买了保险,这表明您对孩子的关心和责任。 如果您的妻子提出要求您支付额外的抚养费或保险费用,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您是否能够负担得起额外的抚养费或保险费用。 如果对方没有提供任何证明,证明您确实有能力和意愿承担这些费用,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主张。 另外,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被侵犯,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具体情况应由专业人士进行评估和分析,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希望以上信息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但请记住,最终的决定应该基于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