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指的是哪些疾病
2021-01-10 20:36法律规定的“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主要是一些严重的传染性疾病,但只是一种笼统的规定。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的规定哪些疾病属于这个范围。因此,虽然医学上认为艾滋病、淋病、麻风病等传染性病会影响生育,不宜结婚,但只要双方对病症完全知情,真心相爱并且做了适当的防护措施,疾病不能成为阻止双方结婚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