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上班,规模很小的公司,正式员工只有五个人,然后我跟他们签了劳动合同做助教,但是老板从来没让我助教过,都是一直做卫生发传单,所以我想离职,但是合同上写离职了要提前一个月申请,我觉得很亏,有没有办法让我不用白干那一个月?
2024-11-28 11:23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得到应有的工作机会和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仲裁程序,要求补偿或者赔偿。 同时,您也可以与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需求,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机构或者司法途径来解决争议。请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于日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