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同学今年5月1号在我家吃饭,向我提出以合伙目的在杭州开一个裁剪房,投资五万块投资五万块钱,我只投资了1000块钱,还是六月份给的?我7月二号,去的杭州,到10月19号回来,回来的时候问他要过钱回来以后才给我发回我给他的1000块钱,7月二号到10月20号这中间都在他那干活,干了110天,这110天中,我也问他要过账本,一个月都没有一次结过账,没有给我看过,钱也都是经他手的,我回来农忙,他问我还去不?我跟他说,你把账本发出来看看,然后我再去,他说我借鸡下蛋,哪有这样的道理?还说如果不去,一分没有,我没有跟他签合同,我就想问他这样属于诈骗吗?我有没有权利?跟他说我以工人的形式去结工资
2020-11-15 1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