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小孩两个,大的五岁,小的刚满月,离婚理由是老公来我家上门女婿,小孩子的姓氏应该跟着女方姓,在医院第二个小孩出生他自己把小孩的出生证明办了名字跟着他姓,而且不和我商量也不和我家人商量,离婚怎么争取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平时不顾家。
14天前首先,关于您的婚姻状况,建议您与您的配偶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其对子女教育和家庭生活的看法。其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生活需求等,以及父母的性格、经济条件、工作情况等因素。如果孩子年幼或者需要特别照顾,可能更适合由一方抚养。因此,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并且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至于关于孩子姓名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孩子的姓名应当按照法定原则来决定,即随父姓或母姓。但是,如果您认为这个决定对孩子成长不利,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审理这个问题。同时,如果孩子已经更改了自己的姓名,并且没有得到您的同意,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给您造成的损失。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不和我商量也不和我家人商量”的行为,这可能是侵犯到了您作为父亲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通过诉讼请求改变抚养权归属或追究对方的责任。请记住,任何行动都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