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3我个学校签订了租房合同,由于疫情我没办法去,我就要求学校退款。学校要求我帮他找到帮我继续履行这个合约的人才会给我退,我找到了同学B。她2020.11.26去的学校,她于学校10.21签订的合约。在2020.10.16日我们与微信聊天上说到,我承担10.3-11.3的损失,她承担11.3-11.26的损失(因为在此期间房子是空的,她没过去,但是学校要求必须交钱)。2020.12.17学校给我全额退款了,然后昨天2021.1.4日同学B要求我承担10.21-11.26之间四周的房租损失。请问我应该怎么做?
2021-01-05 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