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离婚,但是共同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是男方申请得得,可是钱是女方出的的,房贷也是女方还的,离婚后房子可以归女方吗?
9天前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在离婚时,如果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们两个人的名字,并且该房产是在婚前购买或者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首付款,那么该房产一般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前由一方(通常是指男方)购买并支付了大部分首付,而另一方(通常是指女方)仅提供了部分首付或没有提供任何首付,那么房产可能被认为是男方单独所有的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房产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 在这种情况下,你需要收集证据来证明房产确实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比如购房合同、银行贷款记录等。如果你无法证明房产是共同购买的,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房产属于男方所有。 总之,建议你尽快与你的律师合作,以便了解有关房产的具体情况,并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