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有外遇,他还起诉我离婚,我们有2个小孩,他要我带一个走,他街上有一个门市,是在我们生了大的,还没有办结婚证的时候买的,写的他的名字,农村修的房子是写的他爸的名字,请问这些财产我能分到吗?如果分不到,我跟了他10多年,是他有了外遇,而且他还要求我离婚,我可以向他有精神损失费和青春损失费吗?
2024-11-26 23:51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首先,关于您的孩子,您有权与他们共同生活,并享有与配偶同等的探视权。其次,关于财产分割,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之间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形。 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不正当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对于精神损害赔偿和青春损失赔偿,这通常是一种民事赔偿方式,而不是刑事诉讼中可以主张的内容。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