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劳动合同引发争议造成超过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时效,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

2019-07-04 23:26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您好,一、按照《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具体操作中,各地可以在同一档次内,根据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长短,相应拉开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差距。 例如,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2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增加2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至于具体档次如何划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享受期限18个月和24个月的规定,也可以照此划分具体档次。 三、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 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2019-07-04 23:26:17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4815今日律师解答 52427

相关推荐
卖虚拟号犯法吗????? 1回答
公开场合被泼水报警有用吗 1回答
离婚怎么来保护自己的利率 1回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在乡镇摆摊收取卫生费合法吗? 1回答
快递员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 1回答
商场、小区、公寓消防安全责任划分 1回答
因劳动合同引发争议造成超过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时效,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失业保险 1回答
分期乐逾期一个月会被起诉吗 1回答
哪里有免费的律师咨询 1回答
15岁可以打暑假工吗 1回答
你好,乡宁伤残鉴定在那呢? 1回答
我妈妈手指在干活时候被机器弄骨折了,请问老板应当赔付什么费用 一般赔多少费用 就是一个手指头骨折 老板应该赔付我们什么费用 妈妈在家休息了个把月 会赔偿误工费吗 1回答
货款底押买购房行为的法律依据 1回答
有劳动合同,辞职扣百分之三十,签字认可后还可以申请劳动局吗 1回答
你好,在吗?关于工资问题,想咨询一下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