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 我和前夫是异地婚姻,我四川泸州人,前夫阆中人,但是他一直在重庆生活!我们与2016.11.14离婚。共同生育一个儿子,今年2岁了,我们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协议内容是~孩子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2000抚养费,按月支付!但是前夫拿了离婚证后,不给扶养!也从来不曾过问看望过孩子!我可以变更孩子名字么?孩子从出生就一直随女方在女方家生活!如果我要起诉他给抚养费,需要准备些什么,因为对方不接电话,还无数次拉黑微信!
2025-01-30 03:09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 变更孩子姓名。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您认为孩子的姓氏与其母亲不符,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其姓名。请注意,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程序步骤,并且可能会有法律费用。 诉讼准备。为了起诉前夫并要求其履行抚养义务,您可能需要准备好以下文件和证据。 -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 -孩子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出生证明); -离婚协议书或相关判决文书; -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或约定; -您作为父亲应承担的抚养义务的相关事实和依据。 法律援助。由于涉及到子女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考虑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为了避免再次遇到类似情况,请确保您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方便及时处理任何有关孩子的事务。 最后,强烈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以保护您的孩子和自己应有的权利。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