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自有的10多万借给别人来收取一定利息(对方是黑户)但是对方本着自愿形式提供身份证作为抵押借款条件来给我做抵押,用身份证来做抵押借款不知道这样是否违法?并无扣押威胁之意,身份证抵押时间至长可能一年!(还完钱为主)不知道这样是否违法?还有如果对方身份证再我这抵押期间对方回到当地派出所的机构办理身份证遗失重新办理,那么在我手上抵押着的身份证是不是就失效了?
20天前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行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并且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如果您在与他人签订合同或协议时,明确告知对方借款的利率、期限等关键信息,并且双方同意并签字确认,那么这种行为一般被视为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借款人应确保对方具有偿还能力,并避免高利贷的行为。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如果对方因故无法继续履行还款义务,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请求法院查封、扣押或者拍卖被告人的财产以实现债权。 总之,建议您在进行任何金融活动之前,仔细考虑其潜在风险,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