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我自己买的房子,婚后和男方共同做生意男方名义贷的款,然后用我自己的房子做银行贷款当保,现在我和男方离婚了,离婚协议上只写了女儿归女方,没写债务问题,但是当时我们共同开店亏了全是刷的我的信用卡总共加上男方贷款欠的十八万,当时我说的我还,然后写了个协议写成了婚前18万债女方还去了,我现在自己又要养女儿又要还自己信用卡10多万外债,我不想给男方还哪5万贷款,现在马上到还贷款了,男方什么都没有他不还银行贷款的话银行会不会找到我还了?还有就是要是贷款我也不管不还银行会不会拿我房子拍卖了?
3天前首先,您提到的“18万”是指双方在共同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吗?如果是这样,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即使你们已经离婚,这笔债务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如果银行认为您的房产是作为担保物用于偿还该笔贷款,那么银行有权通过拍卖您的房产来收回贷款。然而,具体是否会进行拍卖取决于银行的具体规定以及法院的判决结果。 建议您尽快与银行沟通,了解具体的还款计划和可能的处理方式。同时,如果您无法支付贷款,请及时向银行说明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例如申请延长还款期限或者签订新的还款协议等。 最后,对于信用卡债务,您可以考虑与发卡银行协商分期还款或采取其他合理的还款方案。同时,也要注意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避免因频繁逾期而导致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