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分手可以追回南方为女方花的钱?

2020-11-06 10:1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交往过程中小额、表达心意的礼物、双方基于共同生活的花费、对亲友的宴请花费等,均视为一般赠与,分手时不予返还。

2020-11-06 10:13:52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907今日律师解答 43349

相关推荐
离婚后从新签订的协议公正后受法律保护吗? 1回答
我想咨询一下工伤怎么处理 1回答
离婚有一方不同意怎样才能离婚 1回答
商家标错价格有权拒绝发货吗 1回答
被运营拿走两万块钱报警有没有用 1回答
父母不在了,要卖房子怎么办 1回答
12岁以上子女自己选择了抚养权,对方还能争取吗 1回答
请问知道自己老婆跟第三者租房子住,可以直接上第三者家里吗 1回答
工伤后上班学习有工资吗? 1回答
涉案诈骗人抓获后如何外理 1回答
伤残九级,工伤认定在成都,受伤在广元,申请仲裁在广元还是在成都 1回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楼上扔烟头把我家车给烫了,怎么处理? 1回答
因经济纠纷作案人抢被害人的钱是不是违法 1回答
贫困户如果意外造成别人伤害能报销吗 1回答
青少年在学校被同学殴打+已经报案+学校有责任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