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的情感况是这样的: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和对象婚前老公公买的,是回迁房,没有房照只有一张棚户区改造的票子和个人签订的协议,上面也只有老公公的名字。现在孩子大了面临着上小学的问题,我想知道房照下来的时候能落在我对象的名下吗?我们的户口不在一起,能否直接落在我对象的名下?
16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您的房产情况以及当地的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并且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房子是由你和你的对象共同购买并共有的,那么你们两个都应当作为共同所有权人,共同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因此,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您和您的对象都有可能成为房产的共同所有者。 其次,对于孩子的教育问题,一般情况下,只要父母双方同意,并且符合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是可以让孩子随父或母一方居住并接受教育的。这涉及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涉及到教育政策的相关规定。 最后,关于户口迁移的问题,一般来说,户口迁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夫妻双方已经结婚并且有合法的婚姻关系等。如果您和您的对象已经结婚并且具备上述条件,那么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将户口从原籍迁移到您目前所在的住址。 综上所述,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款和实际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相关部门,以便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