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 别人某某离婚后自愿清身出户,并且给孩子一月一千元生活费一直到18岁。 是结婚后签的,请问这具备法律效果吗?
2024-10-27 19:39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双方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孩子的生活费用直到18岁时支付,且该协议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那么该协议可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不过,具体是否有效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协议的具体内容、是否有其他法律规定等。 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的咨询和分析,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有其他相关的问题,欢迎您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