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0岁和男朋友在乡下结婚,但是没有拿结婚证,我有一个两岁半的女儿,现在我想和他分手了,因为结婚前他家给了8w彩礼,但是结婚买家电家具都只剩4-5w,因为未婚先孕所以我们结婚后就请了很多客收了很多女方家亲戚包的礼钱,而且我们婚后还一起开了一家蛋糕店把所有女方家收到的礼钱和彩礼钱都投进去了,但是后来赔了,把店转掉都只有3w,现在也就是说男方家认为我应该把钱还给他们,而且我想问一下这个钱我真的该给他们吗?我要怎么做才能真的和他分手?
2024-12-11 19:09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和您的男朋友已经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并且生育了一个孩子。因此,双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彩礼的问题,中国《民法典》规定,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如果您确实与对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那么彩礼可能不属于返还范围。 至于婚礼上的财物支出,通常这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但如果这些财物确实是您个人购买或投资的,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归还。 最后,您需要确保自己有证据证明您的行为符合法定条件,以便在离婚时获得适当补偿。同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了解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