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去年开着老年代步车行驶时,过一个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然后后面有一辆电动车从左边超了过来,撞到了车上,然后由于惯性车撞到电动车,对方脸骨有轻微开裂,但却鉴定为十级伤残。(当时无录像,但有人证,是对方先从后面超了过来撞到了。但交警却在责任书上说是我们是主要责任。)一开始我们提出和解但对方从出价一万到两万八再到三万再到六万再到10万。现在又要告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主要是家里拿不出那么多钱。)
2019-07-05 17:42您好,建议您和对方协商调解,调解不成被告的话可以向法院举证你们经济困难酌情赔偿。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牵连的民事赔偿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