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3月底发现招行卡储蓄卡,在2016年被盗刷,其中一笔在7月份的交易金额超过4万元。 发现问题后,我立刻与开户行联系并反应问题,同时到带给所属派出所报案,公安局也予以立案。银行方面在让我们交了立案回执,并填写一系列所谓非本人刷卡等文件资料后,基本就是让等,说周期较长,需要十天左右。之后一直是我联系银行,银行方基本上没有联系过我有关进展问题。从3月27日反应问题,一直说正在处理,直到本周三,在我联系下才告知说查到几笔钱是被什么公司转走,专到什么单位。之后就是提供这些公司客服让我自己联系,说是对方要求必须持卡本人。在追查过程中,银行就是一直在拖拉和想办法推卸责任。想请我能否要求银行负责。
2024-09-19 11:57您已经向银行反映了您的银行卡被非法使用的事件,并且已经报警。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应该负有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因不当保管或者泄露客户信息导致的民事责任。 如果您认为银行存在失职行为,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 要求银行赔偿损失。您可以向银行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被盗刷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利息损失、手续费损失等)。 要求银行承担责任。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求银行采取补救措施。如果银行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进一步损失的发生,您也可以要求银行采取补救措施,比如冻结账户、停止支付等功能。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决定。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